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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开展”互联网+项目式学习” 工程 构建基础教育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协同贯通培养体系

时间:2020-07-30     【原创】   阅读

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《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》“融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,开展研究型、项目化、合作式学习。”等文件精神,结合《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7月17日,省教育学会项目式学习专委会组织召开合作建设研讨会,相关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基础教育学校等合作单位围绕“山东省学生项目式学习和研究平台”的建设使用,协同解决项目发布、资源使用、双导师融合、过程记录、成果提交、评价使用等关键节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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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以构建“互联网+项目学习”平台、形成可视化发展模型和过程性评价数据、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为目标,通过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在线发布学生研究项目课题,融合运用大数据、边缘云计算、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,探索研究型、项目化、合作式学习,构建基础教育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贯通培养体系,真正实现人才评价方式、教与学方式的变革。

省内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代表共同论证先修课程、同步课堂、开放实验室、学生过程性数据累积等议题,讨论确定合作发布项目方向、周期、支持资源和成果应用等,共同探讨“线上+线下”、“学术+实践双导师制”和可视化评价等创新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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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分组讨论、集体表决通过了《基于”互联网+项目式学习”的联合育人共识》。即:

01

构建培养机制。以学生研究性课题为基础,以项目式学习平台为载体,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重点,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,通过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普通中小学合作共建,拓宽学生学习空间,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与专业兴趣,形成体系开放、机制灵活、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

02

转变学习理念。联合推进课程项目化、课堂活动化、学习个性化,共同促进学生基于项目的学习方式进行学习,倡导将知识建构、技能培养与思维发展融入到运用数字化工具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。

03

创新评价方式。共同构建小初高+高校人才贯通培养和选拔良好氛围,借助开放性、生活化、项目式、研究型等学生研究课题,积累形成部分学生发展和过程性评价的大数据模型,通过试点实验,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。

04

落实因材施教。创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环境,凸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,开展差异化教学,加强个别化指导,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。引导学生明确目标、自主规划与自我监控,提高自主、合作和探究学习能力。发挥新技术的优势,探索线下学习与在线教学深度融合,服务个人化学习。


来自山大、山师大、山财大、齐鲁工大、哈工大(威海)、青大、中国教科院、中科院自动化所、省科技馆、大众报业集团等60余位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中小学校、媒体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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